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职责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研究高等教育政策,编制学校发展规划,实施综合改革,组织学科建设,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咨询的综合性职能部门。
一、机构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1.研究高等教育政策,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牵头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分析相关指标的年度任务;
2.负责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统筹学校高峰培育学科、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的工作;
4.负责做好重大项目的规划、遴选和宏观管理;
5.负责做好学校与安徽理工学校、安徽化工学校三校整合工作;
6.协助做好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学位点建设、科研发展、师资队伍和校园建设等规划的实施;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情况及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现设置秘书岗、发展战略研究室、项目规划管理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4个科级机构。
1.秘书
负责本部门的党支部建设工作;
草拟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科室规章制度等文稿;
安排处务会议议程,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准备、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
接收处理各类行政文件和校内外有关单位的电话、通知,及时报部门领导阅批,或交办有关人员承办,并做好催办、清退和归档工作;
严格管理部门公章,办理开具介绍信证明等手续;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发展战略研究室
负责学校事业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实施;
负责学校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决策咨询;
负责学校综合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负责收集国内外高校改革与发展的信息,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学校重大改革研究。
3.学科建设办公室
统筹全校学科建设工作,科学优化学科布局;
负责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申报工作;
组织高峰学科培育与建设;
指导与遴选学科特区,推进一流学科建设。
4.项目规划管理办公室
研究拟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论证;
做好重大项目的督查及验收工作,跟踪分析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