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职责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高等教育研究的职能部门。
(一)工作职责
牵头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制定专项规划与二级学院规划,构建学校战略规划体系;
统筹推进学校规划的执行工作,分解相关指标的年度任务,对各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监督;
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负责学校高峰(培育)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等工作;
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提供建议或决策咨询;
负责做好学校重大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立项工作,统筹校内重点项目的申请、安排和管理;
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调研,收集、分析高等教育发展信息,为学校重要决策提供咨询;
负责做好与上级单位相关条线部门的对接、沟通工作;
负责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条线业务指导工作、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同工作;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情况及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现设置秘书岗、发展战略研究室、项目规划管理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室5个科级机构。
1.秘书
负责本部门的党支部建设工作;
草拟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科室规章制度等文稿;
安排处务会议议程,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准备、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
负责接收、登记与分办校内外各单位来电、来函及各类通知,及时报部门领导阅批,或交办有关人员承办,并做好催办、清退和归档工作;
严格管理部门公章,办理开具介绍信证明等手续;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发展战略研究室
负责学校事业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实施;
负责学校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决策咨询;
负责学校综合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负责收集国内外高校改革与发展的信息,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学校重大改革研究;
负责“双特色”建设项目开展以及校内各类项目的实施跟进、督察与推动工作。
3.学科建设办公室
统筹全校学科建设工作,科学优化学科布局;
负责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申报工作;
组织开展高峰(培育)学科建设;
组织开展博士点(培育)立项建设工作;
统筹推进学科评估各项工作;
指导与遴选学科群,推进重点学科建设。
4.项目规划管理办公室
研究拟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论证;
负责重大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及时填报国家重大项目库;
做好重大项目的督查及验收工作,跟踪分析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会同财务处做好校内竞争性发展项目的安排。
5.高等教育研究室
负责跟踪、收集整理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开展专题政策研究;
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开展高等教育校本研究,收集、分析高等教育发展信息,为学校重要决策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