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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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职责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高等教育研究的职能部门。

一、机构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1.牵头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制定专项规划与二级学院规划,构建学校战略规划体系;

2.统筹推进学校规划的执行工作,分解相关指标的年度任务,对各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监督;

3.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负责学校高峰培育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

4.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提供建议或决策咨询;

5.负责做好学校重大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立项工作,统筹校内重点项目的申请、安排和管理;

6.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调研,收集、分析高等教育发展信息,为学校重要决策提供咨询;

7.负责做好与上级单位相关条线部门的对接、沟通工作;

8.负责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条线业务指导工作、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同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情况及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现设置秘书岗、发展战略研究室、项目规划管理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4个科级机构。

1.秘书

负责本部门的党支部建设工作;

草拟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科室规章制度等文稿;

安排处务会议议程,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准备、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

接收处理各类行政文件和校内外有关单位的电话、通知,及时报部门领导阅批,或交办有关人员承办,并做好催办、清退和归档工作;

严格管理部门公章,办理开具介绍信证明等手续;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发展战略研究室

负责学校事业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实施;

负责学校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决策咨询;

负责学校综合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负责收集国内外高校改革与发展的信息,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学校重大改革研究。

3.学科建设办公室

统筹全校学科建设工作,科学优化学科布局;

负责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申报工作;

组织高峰学科培育与建设;

指导与遴选学科特区,推进一流学科建设。

4.项目规划管理办公室

研究拟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论证;

做好重大项目的督查及验收工作,跟踪分析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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