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数理学院组建工作组组长刘友忠主持召开数理学院组建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审议了《数理学院组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刘友忠指出,要从宣传与动员、教师队伍整合、辅导员与学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条件保障、资产清点等7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路线图和时间表。他强调,要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和督查,切实把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等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实施方案提出相应的建议。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生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针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在本次会议基础上将形成正式《实施方案》,下一步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