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附属龙城幼儿园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FZGHC2021-001
备案号:20210304
采购方式:单位自行采购公开比选供应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3月12日
采购日期:2021年3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高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52号
成交金额:2380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需求: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工程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标准。服务人员配备:根据采购单位要求配备2人每天现场进行巡视、旁站。服务期:随装修工程工期(预计2021年3月至7月,具体依据双方合同执行)。
项目单位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地址: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302室
联系人: 吴春生
联系方式: 18900560578
公告期限: 2021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 发展规划处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楼302室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111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2021年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