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龙山校区校园文化石碑刻字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作者: 时间:2022-12-20 点击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龙山校区校园文化石碑刻字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ZGHC2022-001

备案号:

采购方式:单位自行采购公开比选供应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采购日期:2022年12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弘燕石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广济桥2幢一层10室

成交金额:3600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及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东门大石碑刻字

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大字4个每个高98cm,小字15个每个高17cm;

3.要求:部分地方打磨.

1面

3000

3000

计算机学院(前大道)石碑刻字

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大字4个,每个92cm*92cm;

3.要求:刻字面打磨.

1面

3000

3000

东门体育场(南)石碑正反面刻字

正面: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大字4个每个高30cm,小字10个每个高8cm;

反面: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字19个每个高16cm.

2面

3000

6000

经管学院(北,湖边)石碑

正反面刻字

正面: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大字3个每个高27cm,小字4个每个高5cm;

3.要求:刻字面打磨.

反面: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小字63个每个高7cm.

2面

3000

6000

经管学院(西,湖边)石碑刻字

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字3个每个高29cm.

1面

3000

3000

体育馆(南)

石碑刻字

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字12个每个高35m.

1面

3000

3000

体育馆(北)

石碑刻字

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大字4个每个高32m,小字3个每个高16cm.

1面

3000

3000

外国语学院(北)石碑刻字

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大字24个每个高9.5m,小字13个每个高3cm.

1面

3000

3000

外国语学院(东)

石碑1刻字

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大字4个每个高25cm;

3.图标规格:45cm*27cm.

1面

3000

3000

外国语学院(东)

石碑2刻字

1.字体和内容见附件1;

2.数量及规格:字143个,每个高5cm.

1面

3000

3000

合计

(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36000.00元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施工,在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完成

售后服务承诺

电话支持:通过电话或传真形式,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报内容故障定位,并拿出解决方案案,最终排除故障。现场支持:通过电话不能诊断的故障,将安排工程师赴现场分析原因,制定方案,排除故障。

服务承诺:1、服务响应及时;2、解决问题有效;3、服务过程规范;4、服务内容全面。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均不不少于规定保修期,如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派专门工程师,1小时内内响应,16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问题。

项目单位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地址: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302办公室

联系人: 章晨

联系方式: 18156835075

公告期限: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302办公室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111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2022年12 月 20 日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6楼617 联系电话:0556-5300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