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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0-10-10 点击数: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开启教育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学校实现第一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关键时期。为发挥规划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科学做好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0〕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面总结、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安徽省“双一流”建设要求,坚持“三大服务面向”,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机遇,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龙头,以高素质人才培养为中心,以高层次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努力提升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科学谋划“十四五”学校改革发展的愿景与措施,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规划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结经验与谋划发展相结合。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与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科学论证“十四五”期间学校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使规划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实现办学规模、质量与效益三统一。

(二)坚持目标导向与破解难题相结合。深刻研判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聚焦“双万计划”、博士点立项、高水平人才队伍、校市合作、新基建等重点建设任务和目标,分析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使规划编制真正做到既顶天又立地。

(三)坚持系统推进与聚焦重点相结合。树立全校“一盘棋”意识,统筹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全力聚焦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举措,以解决影响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推动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学校事业特色发展和更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顶层设计与集思广益相结合。在学校主导的基础上,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校外专家、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既成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又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

(五)坚持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相结合。把规划编制作为规划实施的前奏和序曲,围绕目标任务确定推动实施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和条件保障,确保规划顺利落地和推进;把学校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学院规划中,落实到学校、部门、学院年度工作计划中。加强规划的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制定监督评估制度。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学校“十四五”规划按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与部门单位规划三个层次编制。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是编制专项规划和学院与部门单位规划的基本依据。

牵头校领导:许继荣、闵永新

主责单位:发展规划处

参与单位:各专项规划主责单位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学校事业发展的专门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专门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目标和资源配置的依据。

1.本科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规划

牵头校领导:闵永新

主责单位:教务处

参与单位:学生工作处、教学评建办公室、校团委

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规划

牵头校领导:吴琼

主责单位:研究生院

参与单位:人事处、科研处

3.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规划

牵头校领导:汪时珍

主责单位:科研处

参与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4.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牵头校领导:刘友忠

主责单位:人事处

参与单位: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

5.信息化建设规划

牵头校领导:吴琼

主责单位: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参与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图书馆

6.校园建设与基础能力保障规划

牵头校领导:刘友忠

主责单位: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参与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安全管理处、审计处、发展规划处

7.开放办学与国际合作规划

牵头校领导:许继荣

主责单位:学校办公室

参与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发展规划处

8.大学文化建设发展规划

牵头校领导:许继荣、胡腊香

主责单位:党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学生处、团委、工会、纪委办公室

(三)学院与部门规划

学院与部门规划是学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在各学院和部门落实,是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学院、部门应以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依据,立足本单位实际,着眼学校整体事业发展,积极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发展目标,做到重点任务突出,基本措施可行。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审议各类规划。

组 长:许继荣 闵永新

副组长:汪时珍 刘友忠 胡腊香 吴 琼 余精华

成 员: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立8个规划编制工作组,分别负责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学院和部门成立规划编制组,负责本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编制启动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

总结梳理分析“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十四五”规划编制、“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二)学习调研阶段(2020年10月初至2020年11月)

紧扣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学校建设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全方位开展调研,研究形成“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思路和框架,并于10月底报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下同)。

(三)草案形成阶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

在总结前期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科学测算各项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初步形成总体、专项规划文本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月1日前报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审定报批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

草案形成后提交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党代会年会讨论,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安庆市政府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文本,形成规划文本(送审稿),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形成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

各学院、各部门规划应于学校总体规划印发后一个月修定,并报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编制单位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应全程参与,选好配好规划编制工作专班,规划文本应经集体研究定稿,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调查研究。各编制单位应加强“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研究,在全面总结分析“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应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与建设目标,在历史发展的纵向比较中突出发展要求,在与省内外相关单位的横向比较中明确对照目标。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编制单位应参考规划编制总体安排及时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严格遵照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与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科技、产业、文化等领城规划的衔接。总体、专项和单位规划应经历多轮磨合、紧密衔接,确保各级规划目标上下贯通,政策协调一致,并按规定程序做好规划征求意见工作,保证规划编制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四)明确重点任务。各编制单位拟于“十四五”期间开展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列入本单位的“十四五”发展规划,用项目来支撑和落实规划。没有列入发展规划的重要建设项目,学校原则上不给予经费支持。应科学设置“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突出目标任务的可实施性,坚持定性目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定量目标里既要包含有固定要求的约束性指标,又要包含具有引导性的激励性指标,以便于进行目标管理和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和反馈。(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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